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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<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方案》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2021年7月30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﹝2021﹞30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为组织做好《意见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《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<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>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宣传方案》),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是高度重视,担当作为。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意见》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任务。各级注协、会计师事务所要落实宣传工作主体责任,发挥职能作用担当作为,把学习宣传《意见》与推进全年工作相衔接,纳入党建工作、纳入继续教育,坚持领导班子带头,强化研究部署,组织发动行业上下全体参与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《意见》的热潮,以学习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和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。
二是统筹把握,突出重点。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统筹考虑、突出重点、有序推进。综合把握《宣传方案》所涉任务和要求,从本地区实际出发,动员部署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广泛开展学、研、践、提四个方面十大专项行动,在学习中领会把握《意见》的精神主旨和关键所在,在研讨中对照反思和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与重点任务,在实践中落实好《意见》的政策要求与工作任务,使《意见》在行业全体从业人员中深入人心、耳熟能详,在质量提升实践中开花结果。
三是发挥优势,形成合力。学习宣传《意见》是各级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职责,也是行业党群组织的重大任务。行业党群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,把党员和从业人员调动起来,当好学习宣传《意见》的表率。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,通过各类传播媒介,走近注册会计师协会、走近会计师事务所、走近注册会计师、走近从业人员,加强对《意见》学习宣传情况的报道,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。要加强信息沟通,及时宣传推介典型经验、典型做法、典型成果,助推《意见》落实,确保宣传实效。
请各地方注协每两周(第二周周五12点前)向中注协报送宣传方案所涉任务进展情况,重大情况随时报告。
联系人:中注协党委办公室(综合部)
王志伟(010-88250050)
李振华(010- 88250349)
附件: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方案 |